【中國制藥網 編輯視點】近日,安徽省高院公布一則案件——因為輕信保健品的虛假宣傳,服用期間延誤了正規治療,安徽績溪患者蘇某某終因癌癥死亡。案件一出受到了多方關注。
那么,保健品真有抗癌功效嗎?對此,食藥監部門專家稱,在我國允許使用的保健食品18項功能里,并沒有抗癌、防癌功能,而不少患者由于輕信虛假宣傳,造成人財兩失的慘痛結局。
而這件案件事發后,引發的網友的爭議無數,不少網友紛紛指責:不是次出現虛假廣告宣傳了,中國保健品就是個“坑人坑錢”的產品。
中國保健品市場失信于民,那么未來保健品行業該何去何從呢?
保健品市場管理是“老大難”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人民對于健康產品健康理念的追求無疑是大大提升的。據中國報告廳數據顯示,中國消費者平均用于保健品方面的花費占其總支出的0.07%,而歐美國家的消費者平均用于保健品方面的花費占其總支出的25%,兩者相比相差甚遠,這充分說明中國保健食品市場的可發展潛力巨大。
可以看出,目前我國整個保健品行業發展迅速,但仍有不少因素制約其良性發展,如保健產品同質嚴重、產品質量安全遭質疑、行業缺乏統一的標準等;保健品管理一直也一直是個“老大難”的問題,制假售假、假冒文號、摻入有害藥物、夸大治病功效等諸多問題積重難返,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和健康。再者,從執法層面看,目前對保健品的監管,還是一個盲區,商家打著法律的擦邊球進行營銷,即使存在夸大輔助治療效果,漫天要價,詐取老人錢財,也很難取證查處。
保健品注冊管理政策加碼
審評效率和一致性將提高 今年以來,我國對保健品市場的整治持續加深,相關注冊與管理政策也相繼出臺。
2016年2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公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計劃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7月1日,《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保健食品上市的管理模式發生變化,由原來的單一注冊制調整為注冊與備案相結合的“雙軌制”管理模式。這為藥企進入保健食品領域提供了更有力的時機。
2016年11月1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為細則)明確指出,將推動保健食品由外審制向由保健食品審評中心工作人員審查為主的內審制過渡,提高審評效率和一致性。
《細則》對審評審批流程進行了優化,將依據不充足、資料不齊全、研發不充分等不能充分證明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諸多情形,均列入“建議不予注冊”結論判定依據,實現對產品保健功能、安全性和質量可控性的一次性審核。
針對保健品注冊管理
專家怎么看? 縱觀今年以來的保健品注冊管理的政策,經濟學家宋清輝曾表示,在單一的注冊制監管體系之下,保健食品重審批輕監管弊病頻發,導致保健品市場很亂,產生了一系列的安全問題,令人堪憂,而注冊與備案相結合的“雙軌制”,更適合中國市場實際情況,進一步保障了產品的安全性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在談及食品藥品注冊管理時,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喬新生表示,“食品藥品注冊管理大的弊端就在于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從而增加了尋租空間。”喬新生認為,備案制管理大特點就在于簡政放權,讓企業有更多的活力和自主權,但這項改革可能會導致在一段時間,我國保健品行業,如雨后春筍般快速發展。
“這就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技術監督檢驗機構以及衛生管理機構配合巧妙地進行管理。”喬新生強調道。
而對于新的《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有相關人士指出,未來保健品注冊審批的監管工作,總局不再從頭管到腳,加強事后監管,以結果為導向,解決此前業界反映審評時限長的難題。
藥企進軍保健品行業占優勢
藥機行業或成“賢內助” 在政策、監管力度的持續下,未來保健品市場必將得到整治和規范。據了解,目前我國保健食品的功能多集中在免疫調節、抗衰老、抗疲勞等領域。隨著競爭的日益激烈,消費者的消費理念日益成熟和理智。對于難于辨別“真偽優劣”的類似的保健食品,消費者更加認同具有品牌優勢的保健食品。
專家表示,由于大部分保健品的材料來源于傳統中藥,因而藥企進軍保健品行業,在醫藥保健研發方面有著天然的優勢,并且這對于醫藥企業來說也是一次新的發展機遇,藥企應充分利用這種優勢,不斷地研發出適合消費者需要的、的新產品。
在此機遇下,我國相關的制藥加工設備也應充當藥企“賢內助”職位,加大設備的研發力度,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助力我國保健品行業突出重圍,開辟新的積極向上的市場。
(參考資料:新京報 經濟學家 39醫藥 報告大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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